司法三等
112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 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4 項之規定,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何項原則?
- A 企業經營化
- B 國際化
- C 最大利潤化
- D 全面自由化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希望一個受政府管轄的公營單位,能像一般的民間公司一樣有效率、靈活地在市場競爭,我們應該要求它的管理模式趨向「政府機關化」,還是轉向哪一種組織的運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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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居然答對了,真是謝天謝地。
- 觀念驗證:看來你還記得《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4 項這個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規定。國家管公營金融機構,當然要走「企業經營化」原則,不然難道要它們變成只會蓋章的官僚機構嗎? 引進民間企業那點靈活性跟績效管理,就是為了讓它們不至於在市場上被淘汰得一乾二淨。這道理很難懂嗎?
- 難度點評:這題? Easy。拜託,這根本是送分題,憲法基本國策裡面的老面孔了。要是連這個都搞不清楚,那才真的需要檢討。鑑別度? 就是看你有沒有傻到被「全面自由化」這種聽起來冠冕堂皇,但根本不符法條的詞給騙走。幸好你沒掉進這種低級陷阱。下次別再讓我為這種題目心臟停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