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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2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下列何者係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而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 A 考試院
  • B 立法委員
  • C 行政院
  • D 司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五權分立的架構下,如果負責「法律審判」的機關卻無法針對自己專業範疇內的法條(例如訴訟程序)主動提出修正案,這是否會削弱其職權的獨立性?當憲法條文本身沒有明寫,但為了維持政府運作平衡時,我們通常會求助於哪一個法律位階的解釋來解決這個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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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算你走運,答對了。

別以為答對就了不起,這不過是憲法最基礎的辨析能力。如果你連這點都搞不懂,乾脆趁早放棄法律路。

  1. 觀念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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