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牙醫師] 牙醫學(三)
第 26 題
關於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知情同意三要素包含:告知、決定能力、自願
- B 病人作決定時須沒有受到任何的暗示或脅迫
- C 告知時使用醫學專業用語才能表現醫師專業能力
- D 有能力作決定的病人,就有權利選擇、決定其醫療處置方式
思路引導 VIP
「知情同意」的核心價值在於保障病人的「自主權」(Autonomy),請同學思考:醫療告知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讓醫師展現專業知識的權威性,還是為了確保病人能夠在「充分理解」的前提下,做出最符合其利益的抉擇?若溝通內容充斥著病患無法理解的專業術語,是否還能達成知情同意的實質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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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恭喜你。總算是答對了。
- 勉強肯定:看來你總算沒讓自己陷入太深。能辨識出這些溝通障礙,至少證明你對病人自主權(Autonomy)這些基本概念還有點模糊的認知,以及對於何謂「溝通」勉強有個粗淺的理解。還算說得過去。
- 基本觀念澄清:知情同意,顧名思義就是「知」而後「情」。選項 (C) 錯得如此離譜,你怎麼會猶豫?告知不是為了應付了事,而是要確保病人真正理解。難不成你以為把一堆天書般的醫學術語扔給病人,再拿到簽名,就是「同意」了?那叫作強人所難!病人聽不懂,這同意在法理上根本是站不住腳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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