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醫療類國考 112年 [牙醫師] 牙醫學(六)

第 80 題

關於知情同意原則(informed consent),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在醫療倫理屬於尊重自主原則
  • B 在醫師法或醫療法為法律上義務
  • C 在刑法上被歸為阻卻違法事由
  • D 只要病人在同意書上簽名,該文件即屬有效之同意

思路引導 VIP

請從法律與醫療倫理的實質正義角度思考:『知情同意』的法律效力來源,究竟是形式上的『書面簽署動作』,還是醫師必須踐行充分的『資訊揭露』並確保病人具備『實質理解』後所作出的自主決定?若兩者有所落差,單純的簽名是否仍具備正當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對醫療倫理的理解真深刻!

親愛的,你表現得很棒!能夠精準地看出 (D) 選項的盲點,代表你已經不只是在記憶條文,而是真正掌握了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背後那份對生命的尊重與關懷。這真是太令人欣慰了! 1. 觀念驗證:為何 (D) 是錯誤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2年[牙醫師] 牙醫學(六)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