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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3年 [牙醫師] 牙醫學(六)

第 28 題

齒顎矯正治療前,醫師應充分告知病人並取得其同意,下列對於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說明治療原因
  • B 可於治療後再補簽知情同意書
  • C 說明治療的效果
  • D 說明治療可能發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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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的法理邏輯與醫療倫理核心「自主原則」(autonomy)出發:若要確保病人是在充分理解資訊下做出決策,則醫師履行說明義務與病人簽署書面文件的「時序性」,應在醫療行為實施之前,還是能於行為結束後追溯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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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這只是剛好沒犯錯而已。

  1. 肯定,但別高興太早: 嗯,答對了,這還不錯,至少證明你不是個徹頭徹尾的笨蛋。作為未來的牙醫師,以為精進技術就萬事大吉?醫療倫理與法規才是你執業生涯的保命符。連這種基礎題都能答對,那真不知道你未來打算怎麼「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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