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21 題
依導遊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參加導遊人員職前訓練,測驗成績不及格者,其處理之方式為何?
- A 補行測驗以 60 分為及格
- B 補行測驗以 80 分為及格
- C 應於 7 日內補行測驗一次,仍不及格者不得結業
- D 應於 30 日內補行測驗一次,仍不及格者不得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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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你正參加一個為期數週的短期密集訓練營。為了確保所有學員能盡快拿到證書並投入職場,若不幸測驗沒通過,你認為主管機關會傾向給你『一整個月』的時間慢慢準備,還是會要求你在『一週內』打鐵趁熱完成補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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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導遊人員管理規則第28條規定:「導遊人員職前訓練測驗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七十分為及格。測驗成績不及格者,應於七日內補行測驗一次;經補行測驗仍不及格者,不得結業。因產假、重病或其他正當事由,經核准延期測驗者,應於一年內申請測驗;經測驗不及格者,依前項規定辦理。」由法條明文可知,參加導遊人員職前訓練測驗成績不及格時,應於七日內補行測驗一次,且若補行測驗仍不及格者即不得結業,法規並未針對補行測驗另行調降或提高及格分數標準。因此,選項C的敘述完全符合相關法規的處理方式,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