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35 題
保險法所稱之合作社,係指下列何種類型?
- A 有限責任合作社
- B 保證責任合作社
- C 無限責任合作社
- D 合作社聯合社
思路引導 VIP
若要維持一個保險組織的長期經營穩定與財務透明,你認為法律會傾向讓參與者承擔「無法預測且無上限」的債務責任,還是會要求一個「預先設定好上限」的責任範圍,來平衡經營風險與社員的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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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 根據《保險法》第 6 條的明確規定,保險業之組織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合作社」為限。法律之所以指定「有限責任」,是為了確保保險組織具備穩定的法人格與財務責任邊界,讓風險分散的機制能在明確的法律架構下運作,保護被保險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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