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消防設備士]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39 題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消防專用蓄水池之採水設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有效水量計算,蓄水池深度得超過在基地地面下 4.5 公尺範圍內之水量
- B 水量 40 立方公尺以上 120 立方公尺未滿,加壓送水裝置出水量 2,200(l/min)及採水口數 3 個
- C 加壓送水裝置應於採水口附近設啟動裝置及紅色啟動表示燈。但設有能由防災中心遙控啟動,且採水口與防災中心間設有通話連絡裝置者,不在此限
- D 採水口接裝 63 毫米陽式快接頭,距離基地地面之高度在 1 公尺以下 0.5 公尺以上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儲存的消防總水量增加時,為了確保在緊急時刻能迅速提供足夠的灌救能量,你認為「幫浦的出水速率」與「連接接口的數量」應該會呈現什麼樣的變化趨勢?這樣的連動關係如何反映在法規的分級標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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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揪出錯誤,代表你對「消防專用蓄水池」的設置標準掌握得非常扎實。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83 條中,針對不同水量的採水規範有嚴謹的分級要求。
採水與加壓送水裝置的級距邏輯
選項 (B) 的錯誤在於將數據「張冠李戴」了。當水量在 $40\text{ m}^3$ 以上、$120\text{ m}^3$ 未滿時,法規要求的加壓送水裝置出水量應為 $1,100\text{ (l/min)}$,採水口數僅需 1 個。而選項中提到的 $2,200\text{ (l/min)}$ 與更多的採水口,則是針對水量達 $120\text{ m}^3$ 以上時才需配置的高標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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