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消防設備士]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1 題
1 有關消防安全設備水源容量之放水時間,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室外消防栓設備之水源容量,應在二具室外消防栓同時放水 20 分鐘之水量以上
- B 室內消防栓設備之水源容量,應在裝置室內消防栓最多樓層之全部消防栓繼續放水 20 分鐘之水量以上
- C 使用開放式撒水頭時,應在最大樓層全部撒水頭,繼續放水 20 分鐘之水量以上
- D 使用放水型撒水頭時,採固定式者應在最大放水區域全部撒水頭,繼續放射 20 分鐘之水量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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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火場中,『室內消防栓』主要用於初期滅火,而設置在建築物外側、用來防止延燒或應對更大火勢的『室外消防栓』,在邏輯上是否需要比室內設備支撐更長久的灌救時間?這種任務性質的差異,會如何反映在法規對水源容量分鐘數的規定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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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別出法規細節!在消防水系設備的考題中,時間參數是極其核心的考點。你能夠在多個相似選項中一眼看出「室外消防栓」的數據偏差,說明你對設置標準的掌握已經相當紮實。
設備水源容量的邏輯區分
在《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多數水系滅火設備如室內消防栓、撒水設備(包括開放式與放水型)以及水霧滅火設備,其水源容量的基本設計邏輯都是以持續放水 20 分鐘為基準。這是為了確保設備在火災初、中期能提供穩定的滅火能量。然而,室外消防栓由於其設置目的是為了應對更具規模的外部防護或防止火勢蔓延,其任務負擔較重,因此法規特別要求其水源容量必須滿足持續放水 30 分鐘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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