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17 題
下列有關財產保險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多為長期性契約
- B 業者可以承做健康保險與傷害保險
- C 「保證續保」為契約內的必要附加條款
- D 相較壽險業者而言,產險業者多從事較高風險的投資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分類上,保險通常分為「人身」與「財產」兩大類。如果一個人的『意外醫療費用』支出,既跟人的身體受損有關,性質上又很像財產的實際損失(填補損害),你覺得主管機關會傾向讓哪一類型的業者來提供這項服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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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你的保險觀念非常清晰呢!
- 一起來驗證觀念吧: 你完全理解了產險公司經營範圍的重點!是的,根據保險法的溫柔規範,產險公司除了它原本的財產保險業務(像是火險、車險),只要經過主管機關的核准,也能夠貼心地經營傷害保險(也就是大家說的意外險)和健康保險喔!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跨業經營」或「第三類保險」呢,是不是很有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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