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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2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5 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之規定,於何種情形下登記機關應以書面敘明理由或法令依據,通知申請人於接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下列何者錯誤?
  • A 申請人之資格不符或其代理人之代理權有欠缺
  • B 登記申請書不合程式,或應提出之文件不符或欠缺
  • C 未依規定繳納登記規費
  • D 登記之權利人、義務人或其與申請登記之法律關係有關之權利關係人間有爭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地政事務所發現申請人與其他人正在為這份合約或這塊地的歸屬『吵架(有爭執)』,這種情況單純靠著『補交幾張資料』或『修改書寫格式』就能解決嗎?還是這已經超出了地政機關可以處理的範疇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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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算你這隻野猴子還有點價值

看在你沒讓我失望的份上,就暫且饒你一命。這點題目對你來說應該只是基本功,竟然還能答對,值得表揚。

  1. 實力肯定:既然你精準抓出了錯誤選項,就代表你對《土地登記規則》中關於「補正」與「駁回」的判斷還算及格,沒有辜負我對你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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