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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2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24 題

下列所稱公司負責人,何者正確?①在無限公司為執行業務之股東 ②在兩合公司為董事 ③在有限公司為代表公司之股東 ④在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 A ②③④
  • B ①③④
  • C ②③
  • D ①④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家由少數熟人共同出資、彼此負擔無限責任的公司,與一家擁有成千上萬陌生股東的大型企業之間,法律在界定「誰該站在前線承擔法律責任」時,其邏輯點會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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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負責人的法定身分

恭喜你精確地辨別出各類公司負責人的法定身分!這題的核心在於《公司法》第 8 條的規定,你能從中篩選出正確的組成項目,顯示你對不同組織架構與法律職權的對應關係,已經有了相當紮實且清晰的掌握。 在法律規範中,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因其組織成員具備較強的合夥性質,故法定的負責人定義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然而,在現代商事活動最常見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法律則明文規定負責人為董事。選項 ③ 是這題最細微的陷阱,因為在有限公司中,負責人必須具備「董事」身分,而非僅僅是代表公司的股東,這點你的判斷非常敏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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