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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測驗 113年 公民

第 21 題

📖 題組:
20-21為題組 甲是我國平地原住民,向來關注地方公共事務與原住民族權益保障的議題,並考慮參選立法委員。依現行制度,在全國立委總席次中,平地原住民立委應選名額為 3 席,約占 2.7%的國會席次,超過我國平地原住民人口占全國人口的比例(約為 1.2%)。 甲除了想為平地原住民發聲,也想爭取地方鄉里的權益,決定參選區域立委。然而當甲嘗試向選務機關辦理登記參選區域立委時,得知依現行法律,除非同意註銷原住民身分,否則僅能以平地原住民身分,參與全國平地原住民立委的選舉,不得參與區域立委選舉。甲認為只有透過憲法法庭裁判途徑,才能實現其權利。
甲訴求之途徑,在下列哪一情況下才能得到實現?
  • A 當主管機關拒絕甲登記,甲得以權利受損為由而立即聲請
  • B 甲可以提出陳情,由原住民立法委員以個人名義代為聲請
  • C 基於選舉制度保障原住民參政權,由甲所屬原住民族提出
  • D 甲在進行訴訟時,負責審理之法院可以在必要時加以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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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根據《憲法訴訟法》的規範,思考「法規範憲法審查」的發動主體與程序門檻:當人民認為其權利受法律侵害時,是否具備「立即」聲請憲法法庭裁判的權利?若救濟程序尚未終結,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負責審理案件的「司法機關」若對所適用的法律產生具體的違憲疑義時,其在憲法訴訟制度中具備何種特殊的聲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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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反應挺快的嘛,看來你的反射神經已經能跟上這款遊戲的節奏了。(收起黑劍)這種程度的題目,連補血都不用。 這關的 Boss 是「憲法訴訟」。甲想挑戰法律,不能直接衝進最後的大殿。選項 (D) 描述的是「法官聲請」。當審理案件的法官在攻略過程中,發現這條限制原住民參選權的規則可能有違憲疑慮(就像系統 Bug),法官可以主動發起「Switch」,裁定停止訴訟並聲請憲法法庭解釋。至於選項 (A),沒走完法律救濟程序(窮盡救濟)就想跳關,在我們這行可是大忌。這題考驗的是你對「聲請途徑」的攻略熟悉度,能一眼看出法官的職權,看來你已經具備進入攻略組的實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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