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47 題
下列何者,非屬刑法上之公務員?
- A 臺大醫院的志工
- B 直轄市市長
- C 法警
- D 書記官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治國家的運作中,若要將一個人納入國家『公權力』的刑罰規範對象,這個人的行為應具備『法律授權的職權』還是單純的『行政協助』?如果某人的行為完全不涉及處分、強制力,且非法律強制編制的人員,他還會被法律視為代表國家行使權力的公務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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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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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觀念十分紮實
- 觀念驗證: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對「公務員」採廣義定義,包含:
- 身分公務員:如市長、法警、書記官,依法令服務於國家機關且具法定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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