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45 題
下列何者非勞工保險條例第 2 條所稱普通事故保險?
- A 生育
- B 醫療
- C 失能
- D 傷病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當一位勞工因普通感冒去診所看醫生時,他所使用的那張紅色或藍色的憑證(卡片),屬於哪個法規體系?而勞工保險的性質,傾向於給付「實際的醫療行為」,還是補償「因事故導致的經濟生活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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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2 條,普通事故保險包含:生育、傷病、失能、老年及死亡五種。其中的「醫療」給付,自 1995 年全民健康保險施行後,除職災醫療外,普通事故之醫療已由健保體系承接,勞保不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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