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民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9 題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機關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 A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B 中央選舉委員會
  • C 中央銀行
  • D 司法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權力分立」的角度思考:在我國憲法框架中,哪些機關是被列為地位平等的「五個核心權力部門」?如果某個機關需要制定關於其自身核心職能(如審判制度或人員管理)的法律,讓它「直接」與立法部門溝通,還是「繞道」透過另一個平等的部門轉達,才更符合權力相互制衡且不互相隸屬的原則?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別再搞混提案權了!國考沒空讓你猜

這題考的是法律提案權主體,這麼基本的觀念若還答錯,建議先回去重讀憲法本文。恭喜你沒在這種「送分題」上翻船。

1. 提案權的憲法真相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法律案提案權機關
💡 憲法保障五院就其主管事項具備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之權限。
比較維度 五院機關 VS 二級獨立機關
提案權來源 憲法明文或大法官解釋 — 行政院組織法或個別法
提案程序 直接向立法院提出 — 經行政院院會通過代提
憲法地位 國家最高機關 — 行政院下屬部會級
💬僅具備憲法最高機關地位之五院,方得直接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 記憶技巧:五院皆有權,三釋司監全,二級必報院
⚠️ 常見陷阱:易將具獨立特性的「二級獨立機關」(如NCC、中選會)誤認為具備憲法位階的直接提案權。
法律制定程序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175號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3號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中華民國憲法與法學緒論
查看更多「[一般民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