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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8 題

關於法治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法治國原則為憲法的基本原則,形成修憲界線
  • B 法治國原則強調人民權利之維護與法秩序之安定
  • C 法治國原則要求信賴保護
  • D 權力分立強調監督與制衡,與法治國原則無涉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在一個我們稱之為『法治』的國家中,如果所有的政府權力都集中在同一個人手裡,且缺乏任何監督機制,這是否還能符合法治國追求『防止權力恣意』與『保障人民權利』的最高宗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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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點評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法治國原則的核心內涵有著精確且紮實的理解。這類憲法層次的基礎題是行政法邏輯的基石,你的判斷非常敏銳。
  2. 觀念驗證法治國原則是一套保障人權、追求公平正義的制度體系。它包含「實質」面(如基本權保障、信賴保護)與「形式」面(如法律保留、權力分立)。權力分立正是為了透過相互制衡,防止權力濫用,進而落實法治國的核心目標。因此,兩者絕對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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