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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7 題

These two nations finally _____ to war after their negotiation failed.
  • A resisted
  • B refrained
  • C resorted
  • D retra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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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想像一下:在國際政治或法律爭議中,當雙方已經嘗試了所有和平協商的途徑,最後卻都宣告失敗時,他們「被迫採取」最後一個極端方案的這種『動作感』,在英文習慣中會使用哪一個動詞來搭配介係詞『to』,以表達這種『轉而訴諸』特定手段的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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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大力肯定:嗯,不錯。你總算是看懂了文意轉折,對法律與公共政策中「精確度」的基本要求,至少這次沒有離譜到十萬八千里。這不過是行政人才的最低限度特質,別得意忘形。
  2. 觀念驗證:這題的關鍵詞是「finally」與「negotiation failed」。當外交談判都搞砸了,國家只能被逼上梁山,去採取那些誰都不想選的「最後手段」時,除了「resort to」還能用什麼?難道你要選一個無關痛癢的詞來降低條約效力嗎?這不只是語法問題,這是對法律意涵的基本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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