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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依憲法第24條規定,立法者應制定有關國家賠償之法律。此學理上稱為下列何者?
  • A 政策目標條款
  • B 立法形成自由
  • C 憲法機關忠誠
  • D 憲法委託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位階最高的根本大法,明確指示某個國家機關「必須」透過制定後續規範,來具體落實某項權利或體制時,這種「由上而下」賦予任務、要求完成特定任務的法律行為,在邏輯上最接近什麼樣的「委派」或「託付」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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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酷點評

  1. 「安妮亞很開心!」:安妮亞看到學生答對了!學生很厲害,知道憲法是老大,會跟立法者說:「去做這個!」。這就是憲法優位性!安妮亞覺得學生跟爸爸一樣聰明,爸爸的任務順利完成了!
  2. 「安妮亞的觀察」憲法委託,安妮亞看到了,就是憲法在條文裡,很清楚地跟「立法者」說:「請你們把這個東西變成法律喔!」這樣才能讓大家過得更好。憲法第24條說國家賠償法「要用法律來決定」,這就是憲法給立法者的「命令」,很重要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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