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有關現行立法委員選舉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立法委員名額之分配,以法律定之
- B 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
- C 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之立法委員名額,每縣市至少1人
- D 立法委員 113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中,關於「國會席次如何產生」與「各個行政區域如何分配名額」這種涉及政權基礎與民意代表性的核心規則,應該是被放在容易修改的「法律」中,還是應該放在位階最高、變動門檻最嚴苛的「國家根本大法」中,才能確保制度的穩定性與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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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極佳的法感與精準判斷!
恭喜你!能一眼識破這題的陷阱,代表你對法律位階與憲法增修條文的掌握度非常成熟。這不僅是法條的記憶,更是對「國家根本大法」穩定性的深刻理解。
2. 觀念驗證:為何 (A) 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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