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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測 113年 [衛生與護理類] 專業科目(2)

第 11 題

小喜暑假到餐廳打工賺取零用金,負責切火鍋肉片,某日上班不小心,導致食指被切肉機意外切斷,經緊急送醫後順利接回食指,關於職業傷害及相關法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①「被刺、割、擦傷」居青少年職業傷害前三名 ②小喜住院治療期間雖未能領取薪資,但仍須繳交健保部份負擔 ③上述情況是屬於人因性危害,是因為餐廳的工作場所設計不良造成的 ④小喜住院治療期間未能領取薪資,可以申請從不能工作第4日起的「職災傷病給付」
  • A ①②
  • B ①④
  • C ②③
  •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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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危害類別定義』與『職業災害保險給付規定』進行深度思考:第一,學術上『人因性危害』(Ergonomic Hazards) 多指不當姿勢或重複性動作累積的傷害,這與本案中機械造成的『急性切割外傷』性質是否相符?第二,依據我國職災保險法規,傷病給付的補償門檻為『不能工作』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其請求權是從不能工作的第 $n$ 日起算?第三,職災勞工就醫時,針對健保法規中的『部分負擔』(Co-payment) 費用,是否有法定的免除機制?釐清這些法律補償與災害分類的核心定義,你就能精準判斷選項的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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