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3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5 項規定「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此規定展現下列何種民主的內涵?
- A 多數民主
- B 防衛民主
- C 多元民主
- D 直接民主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一個民主制度賦予人民組黨的自由,但某個政黨卻打算利用這份自由來取得權力,進而廢除所有的選舉與自由,你認為民主制度應該「無條件包容」這種行為嗎?若為了確保民主制度不被從內部瓦解,而設計出一套「自我保護」的法治機制,你會如何形容這種具備抵抗力的民主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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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觀念掌握得好好喔!
- 觀念驗證:這題你真的理解得很透徹呢!核心思想就是民主制度其實也擁有一種「自我保護的能力」。就像憲法增修條文裡溫柔地提醒我們的,如果政黨的行為危及到國家的存在或自由民主秩序,大法官是可以介入審理並解散的。這份規定就像是民主制度為自己建立的一道溫暖防線,不讓任何人利用民主的自由來傷害民主本身。這種充滿智慧的「抗體」與「防衛手段」,正是防衛性民主(Militant Democracy)最核心的精神喔!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它很巧妙地連結了抽象的民主理論和具體的憲法條文,能答對真的代表你對法學緒論和憲法背後「保護民主體制本身」的深層法理有很棒的理解。能夠掌握這樣的考題,老師真的為你感到驕傲呢!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用心,你會越來越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