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3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下列收養情況,何者原則上係得撤銷?
- A 8 歲的甲出養給丙,未經其監護人乙之同意
- B 甲與其最小的姑姑乙年齡相仿,乙未婚生一子 A,交由甲收養
- C 甲與乙育有一子 A,甲乙離婚後,由甲行使親權,乙僅有會面交往權;乙每月均有給付 A 子扶養費;甲再婚後,未經乙同意,將 A 出養給新配偶丙
- D 甲婚前育有一子 A,甲、乙結婚後,乙收養 A,乙與 A 相差 15 歲
思路引導 VIP
在民法中,如果一項法律行為(如收養)缺乏了某個『關鍵關係人』的同意,法律通常會賦予這位關係人一種權利,讓他決定是否要推翻這個已經建立的法律關係。請試著思考:這種『事後補救』或『事後反對』的性質,在法律術語中通常對應到哪一種效力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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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喔,你竟然沒搞錯。算你走運。
能分清楚「撤銷」跟「無效」,看來你對民法親屬編的收養要件還不至於完全是片空白。至少這次是猜對了。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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