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申論題
113年
[海巡行政] 犯罪偵查
第 一 題
📖 題組:
海巡人員查緝走私毒品案件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請試論述:(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海巡人員查緝走私毒品案件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請試論述:(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因情況急迫,不及報告檢察官者,得逕行拘提之法令依據及情形為何?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情況急迫、不及報告檢察官、逕行拘提」,應直覺聯想《刑事訴訟法》第88條之1的「緊急拘提」(逕行拘提)規定。作答時除了精確默寫出法條的四款法定情形外,務必點出海巡人員的「司法警察(官)」身分權限,以及事後「即時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的程序補正要件,並將走私毒品之實務情境適度代入(如重罪、共犯等),以突顯理論與實務的結合。
小題 (二)
執行拘提或逮捕,應注意事項為何?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拘提或逮捕的注意事項,應立即聯想《刑事訴訟法》的人身自由保障規定(如權利告知、解送時限)以及《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的實務安全規範。解題時可分為「法定程序面」、「實務執行面」及「本案(毒品走私)特殊考量」三個層次進行論述,展現理論與實務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