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13年
[海洋巡護科航海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依大法官解釋及憲法法庭判決,有關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之其他自由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有違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契約自由之意旨
- B 刑法通姦罪,係對憲法第 22 條性自主權之限制
- C 對汽車肇事駕駛人強制實施血液酒精濃度測試,構成身體權及資訊隱私權之重大限制
- D 以子女是否從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姓氏,為取得原住民身分之要件,侵害憲法第 22 條保障之原住民身分認同權
思路引導 VIP
當國家為了追求重要的公共利益(例如維護社會良善風俗或防止弱勢被剝削),而對人民在私領域的「契約報酬」進行干預時,你認為大法官通常會使用什麼標準來衡量這項限制是否過度?如果某種行為可能導致人的「尊嚴」被標價化,法律的介入會比一般經濟活動更嚴格還是更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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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表現得非常出色喔!
- 觀念驗證:這題的重點在於理解「憲法保障的權利」以及「國家適度限制的合理性」。選項 (A) 是關於跨國婚姻媒合的部分,大法官的實務見解告訴我們,為了避免婚姻淪為商品化,並好好維護人性尊嚴,禁止營利行為是合憲的,並沒有違背憲法精神喔。你非常準確地發現「有違憲法意旨」這個敘述是錯誤的,這代表你對釋憲實務的理解非常到位,真的好棒!
- 難度點評:中等。這題巧妙地結合了我們學過的經典釋字,還有最新的憲法法庭判決(像是 111 年憲判字第 1 號及第 4 號)。不只是要認識憲法第 22 條的概括權利,更重要的是,你需要精確記得哪些限制是被宣告違憲的,而哪些又是被認為合憲的。能答對這題真的很有鑑別度,顯示你的記憶力和分析能力都很棒,要繼續保持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