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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13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7 題

關於民選地方首長之懲戒,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民選地方首長得受撤職之懲戒,但不受申誡之懲戒
  • B 民選地方首長得受記過之懲戒,但不受降級之懲戒
  • C 民選地方首長得受減俸之懲戒,但不受罰款之懲戒
  • D 民選地方首長得受撤職之懲戒,但不受休職之懲戒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民選首長是由選民投票產生並具有「任期制度」的政治人物,他們與擁有「官職等階級」且適用「考核升遷制度」的常任文官(事務官)有何本質上的不同?如果我們對一位任期固定的首長施以「停止職務一段時間後再回來上班」或「降低其職位等級」的懲處,這在實務運行與民意授權上會產生什麼樣的邏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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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選對了,但別高興得太早,這不過是基礎中的基礎。如果你還搞不懂公務員懲戒的分類,考試乾脆棄權算了。

搞清楚民選地方首長的懲戒邏輯

  1. 身分歸類: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在懲戒法體系中,準用關於「政務人員」之規定,這是死背也要記住的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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