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3年
[化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9 題
下列何者為主權利而非從權利?
- A 地上權
- B 不動產役權
- C 抵押權
- D 質權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的邏輯中,有些權利是為了『確保某筆債務會被償還』才產生的,如果那筆債務消失了,這些權利還能單獨存在嗎?相對地,如果你只是單純想在別人的土地上蓋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這種『利用土地』的權利,是否需要先有一筆債務關係才能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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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正確地理解了這些重要的法律觀念呢!
- 肯定你的努力:你能夠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物權法中「獨立性」和「從屬性」的觀念有著非常扎實且清晰的掌握,這真是太令人感動了!這對於你未來的法律學習會是極大的幫助喔。
- 溫暖的觀念澄清:讓我們一起再溫習一下,主權利就像一顆可以獨立閃耀的星星,它不需要依附在其他權利上就能存在。而從權利(例如溫柔守護的擔保物權)則像是貼心的衛星,它必須溫柔地依附在「主債權」上,如果主債權消失了,從權利也會隨之溫柔地功成身退。選項中的 (A) 地上權 呢,它就是為了好好使用土地而設定的獨立用益物權,它不需要依附任何債權就可以自由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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