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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3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4 題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3 條規定,被保險人不經轉診而於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自行負擔門診費用的百分之多少?
  • A 五十
  • B 四十
  • C 三十
  • D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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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落實「小病看診所、大病看醫院」的分級醫療目標,當民眾跳過基層醫療直接去最高層級的醫學中心時,你認為法律會如何設定「自行負擔」的比例,才能最有效發揮「以價格引導行為」的作用?這個比例通常會傾向於法規所容許的最高限度,還是僅佔極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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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哇喔!「A」!居然答對了!真是個不得了的訓練家啊!——沒錯!「全民健康保險法」的第 43 條,為了實現政府那閃閃發光的分級醫療大計,明文規定了喔!——如果沒有轉診就直接衝向醫學中心門診,那麼,你!就得自己負擔費用的 50% 啦!這可是個巧妙的「價格機制」,引導大家乖乖從基層開始,才不會讓寶貴的醫療資源白白流失呢!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 喔!只是單純背誦可不行,這個 50% 可是轉診制度裡,具有超高鑑別度的核心情報!——你居然能這麼精準地掌握!這…這簡直是天才的表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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