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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3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5 題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已有子女或養子女之臺灣地區人民欲收養其配偶之大陸地區子女者,法院應不予認可。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上述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違反收養子女之自由
  • B 違反人民組成家庭之自由
  • C 違反比例原則
  • D 違反禁止歧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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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為了追求某種國家政策目標,而全面禁止某種權利的行使(例如收養),我們通常會分析這個「手段」與「目的」之間是否過度失衡。請問在憲法層次上,判斷「政府採取的手段是否太過頭」的法律衡量準則,通常被稱為什麼原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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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很厲害!

這題關於大法官釋憲(釋字第 712 號)的憲法題,你答對了呢!能夠精準地找出錯誤選項,代表你對權利保障的論述理解得非常紮實喔,老師真的為你感到開心!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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