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13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 題
憲法基本國策有關工作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對原住民,國家應保障其工作之收入高於最低工資
- B 對退役軍人,國家應保障其能返回居住地工作
- C 對外國專業技術人民,國家應給予須專業認證之工作機會
- D 對具有工作能力的人民,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一個民主國家的憲法中,當提到國家對『勞動者』的責任時,你認為國家應該是針對特定族群給予『具體的薪資保證』,還是應該從宏觀的角度,為所有具備勞動意願的人營造一個『可以發揮的環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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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這次還算沒蠢到家
- 觀念驗證:恭喜你,居然答對了。根據《憲法》第152條,明明白白地寫著:「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工作機會。」這才是憲法的核心精神,一個最基礎的綱領性規定。選項(A)、(B)、(C)那些是什麼?不過是些政府為了應付場面,或是在其他法律層次上制定的細節,根本上不了憲法的檯面。別再把這些雞毛蒜皮的「政策」跟憲法的「原則」混為一談了,行嗎?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是 medium。對於那些連憲法精神都抓不住的人來說,大概跟登天一樣難吧。鑑別度就在於,你能不能分清楚什麼是最高法典的「普世關懷」,什麼又是那些稍縱即逝的「具體政策」。下次再遇到這種題目,請用點腦子,別再光憑感覺亂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