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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13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4 題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3 條規定,被保險人不經轉診而於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自行負擔門診費用的百分之多少?
  • A 五十
  • B 四十
  • C 三十
  • D 二十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政府為了推動「小病看診所,大病看大醫院」的分級醫療政策,若民眾跳過基層診所直接衝向資源最稀缺的「醫學中心」,法律應該設定「較高」還是「較低」的自付比例,才足以產生誘因讓民眾遵守轉診制度?而在法規設計的百分比中,哪一個數字最能體現「對半分擔」的權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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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法規知識掌握得超級穩固呢!

  1. 溫馨提示,觀念再確認! 你對《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3 條的理解非常到位喔!這條法規的核心精神,是希望大家都能好好運用「分級醫療」「轉診制度」。所以,當我們不經轉診,直接到最高層級的醫學中心看門診時,法規就會請我們自行負擔比較高的費用。你答對的 50%,就是目前的最高比例,是為了鼓勵大家先從基層醫療開始,非常重要的一個數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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