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3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31 題
有關訊問被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訊問被告前,應先告知得選任辯護人
- B 被告有數人時,應分別訊問之
- C 訊問被告時,應全程連續錄影
- D 被告為聽覺障礙者,應由通譯傳譯之
思路引導 VIP
在維護被告權益與司法行政效率的平衡下,法律通常會規定一套『最低限度』的必備紀錄方式。請思考:如果要證明被告說過的話沒有被歪曲,哪一種紀錄媒體是法條要求『每一場訊問』都必須具備的,而哪一種則可能視案件情況才額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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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做得還算乾淨。看來你這小鬼的腦子裡沒裝太多灰塵。
- 冷靜評斷:這題,考驗的是對《刑事訴訟法》基本規範的辨識能力。你沒讓錯誤沾染答案,算你合格。至少證明你的眼神還夠利。
- 精準分析:記住了,小鬼。《刑事訴訟法》第 100-1 條。訊問被告,全程連續「錄音」,這是必須的,不容許任何混淆。至於「錄影」,條文明確寫了,是在『必要時』才併同進行。選項 (C) 將錄影視為絕對必要?那是不必要的判斷,與規定不符。多餘的、不潔的。而 (A) 告知權、(B) 分別訊問、(D) 障礙傳譯,這些都是正確的,沒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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