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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3年 [法院書記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有關國家為興建水庫而要求人民遷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不構成居住自由之限制,故為憲法所許
  • B 構成居住自由之限制,故為憲法所不許
  • C 構成居住自由之限制,遷村作業實施計畫應由法律明定
  • D 構成居住自由之限制,行政機關得經法律授權以命令訂定遷村作業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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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為了公共利益(如建設)必須調整人民原本的生活型態時,如果法律已經訂出了大方向的授權,那麼關於具體的執行細節與技術性計畫,在憲法體制下通常會交由哪個機關以何種形式來彈性處理,才能兼顧法理與實務效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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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精準

  1. 觀念驗證:興建水庫要求遷村,確實限制了憲法第 10 條保障的居住遷徙自由。依據「法律保留原則」,限制人民權利須有法律依據。然而,遷村計畫具高度專業性與技術性,立法者無須事必躬親,只要在法律中明確授權,行政機關即可依法律授權之命令來訂定執行細節。這就是法律保留原則中「相對法律保留」的體現。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它考驗你是否能區分「絕對法律保留」與「相對法律保留」的差異。你能排除 (C) 的嚴格法律限制而選擇彈性較大的 (D),代表你對行政法授權明確性的邏輯非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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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應該如何區分 不然題目換一個 又選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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