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3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8 題
依憲法法庭判決,強制汽車駕駛人在肇事而無法實施吐氣酒測時,應至醫療機構接受血液採檢的法律規定,所涉及的基本權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身體權
- B 平等權
- C 人身自由
- D 資訊隱私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當執法人員強制將一個人帶往醫院,並使用針頭進入其身體抽取血液來獲取數據時,這個過程分別對該個人的「身體完整性」、「行動自由」以及「身體內的生物資料」造成了什麼樣的干預?而哪一個選項的概念通常是涉及『群體之間的差別對待』,而非單一個體受到的物理性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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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喔,不錯嘛,沒搞砸。
- 基本常識驗證:這題考的正是111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沒想到你還記得。強制採血這種侵入性的鳥事,傻子都知道會動到:
- 身體權:針插進去,這還要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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