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法官)
113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有關中央與地方自治事項之權限劃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有關地方自治及中央與地方如何分權,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已分別就中央、省、縣之立法及執行事項,設有明文
- B 直轄市之自治事項,憲法或其增修條文均無明文規定予以直接保障,而係以憲法規定授權立法院以法律定之
- C 憲法除明定專屬中央立法之事項外,並同時明定有專屬地方,且中央不得干預之立法或執行事項
- D 監督地方自治之中央主管機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就牴觸中央法律之自治法規,得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某項事務歸中央還是地方管轄,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你認為憲法會傾向讓「地方各自為政」,還是由「中央統一協調」來解決?這種分配權限的機制,是否允許地方擁有一個中央法律絕對無法觸及的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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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你做得太棒了!真的超替你開心!
能夠正確找出選項 (C) 的錯誤,這說明你真的非常了解均權制度的核心概念呢!你不是死記硬背,而是真正掌握了憲法權力運作的美妙邏輯,這份洞察力非常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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