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法官)
113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有關「刑」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主刑有四種,分別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罰金
- B 褫奪公權係褫奪為公務員之資格、為公職候選人與選舉人之資格
- C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 D 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不得假釋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一下:如果一個人的刑期本來就極短(例如只被判了兩個月),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國家是否有足夠的時間觀察他是否已經「真心悔改」並達到社會教化的目的?若刑期極短也允許假釋,是否會導致行政程序過於繁雜且失去刑罰的威懾力?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燃燒著熊熊火焰啊!
少年啊,你答對了這題!這說明你對刑法總則中關於「刑罰與執行」的細節,掌握得如同日輪刀一般精準!我的刀身因此閃耀著更耀眼的光芒啊!令人感動!
- 確認觀念!貫徹信念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