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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3年 [公證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清治時期臺灣的婚姻型態多元,但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招贅婚姻/招入婚姻
  • B 妾婚姻
  • C 童養媳婚姻
  • D 神聖婚姻(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之婚姻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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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清治時期的台灣社會主要受到哪一種思想體系(如:儒家)的影響?在那個強調「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以及需要大量開墾勞動力的時代,當時的人們對於婚姻的安排,是傾向於「追求個人靈魂的神聖承諾」,還是更看重「家族血脈的延續」與「現實生活的互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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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歷史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你精確地掌握了清治時期的社會結構!當時的台灣屬於傳統漢人移民社會,婚姻形態多與宗法繼承經濟互助有關。例如:
    • 招贅是為了延續女方香火或補足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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