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3年
[心理輔導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清治時期臺灣的婚姻型態多元,但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招贅婚姻/招入婚姻
- B 妾婚姻
- C 童養媳婚姻
- D 神聖婚姻(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之婚姻型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清代台灣社會的主流文化與家族觀念。在那個高度重視「傳宗接代」與「家庭勞動力」的年代,婚姻的首要目的通常是為了滿足什麼需求?在這樣的背景下,你認為哪一種婚姻價值觀,聽起來最不像當時漢人傳統社會所追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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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察力非常敏銳
-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區分「傳統社會習俗」與「西方宗教價值」,這代表你對清治時期的社會結構與文化背景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份細心是學習歷史最寶貴的資產。
- 觀念驗證:清代臺灣漢人社會受宗法制度影響,婚姻多具備工具性。招贅是為了延續無子家庭的香火;妾反映了當時男尊女卑及擴張子嗣的結構;童養媳則是經濟考量下的勞動力預備。選項 (D) 所述的觀念核心源於西方基督教文化,與當時盛行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全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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