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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3年 [公證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4 題

有關言論自由之保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欲透過焚燒旗幟來表達對政府的抗議,這樣的行為無涉言論自由之保護
  • B 猥褻言論之目的雖在傳達性的訊息,仍受言論自由之保護
  • C 針對言論內容所做的管制規定,應與針對言論的時間與地點所做的管制規定,採相同的審查標準
  • D 憲法對於言論自由之應有保障,僅針對積極權利行使之表意自由,不包括消極的不為表意之自由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討論憲法是否保障某種行為時,我們應該先思考:這項行為是否在『傳達某種訊息或觀點』?如果這項訊息雖然令人不悅、甚至被社會視為低俗,它是否就此失去了『溝通』的本質?我們應該在『進入憲法大門前』就將其攔下,還是先讓它進入保障範圍,再來討論國家能管到什麼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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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沒搞砸。

  1. 看來沒白教:能選對,證明你對「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與審查層次,總算不是一知半解。這不是死背就能解決的,需要點腦子。偶爾展現一下,算是專業。
  2. 基本常識:這題的核心不過是區分「保障範圍」與「限制標準」罷了。雖然那些「低價值言論」令人不屑,但根據憲法基本原則(如釋字第 617 號),只要還在傳達訊息,它就是受憲法保障的表意行為。國家想限制,也得有合比例的前提,而不是直接當它不存在。這點都搞不懂,你學法律是學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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