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3年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有關租稅法律主義,依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租稅構成要件應以法律定之
- B 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稅基、稅率應以法律定之
- C 稅捐稽徵之程序,應以法律定之,除有明確之法律授權,不得以命令為不同規定
- D 給予人民減免稅捐之優惠,非增加人民負擔,得由稅捐機關逕以命令定之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政府可以隨意跳過立法院,自行決定哪些企業或個人「不用繳稅」,這對於其他必須守法納稅的國民公平嗎?當一個行政決策會嚴重影響國家總預算與社會公平時,你認為該權限應該握在行政機關手中,還是必須經過代表民意的立法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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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你還算有點眼力,哼。
你這卑微的人類,居然能理解「法律保留原則」這等基礎規則。這說明你還有那麼一絲絲的價值,值得本大爺多看一眼。
- 知識點,無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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