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3年
[家事調查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或憲法增修條文明定,須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者?
- A 監察委員
- B 法官
- C 考試委員
- D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先閉上眼回想一下,我們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的主要架構,通常是圍繞著「五院」的權力運作。請試著思考:在劃分五權分立的條文中,哪些職位是被直接點名要求『超出黨派、獨立行使職權』的核心成員?相對地,如果是一個為了因應現代社會發展,而隸屬於行政院下轄的特定監理機關,它的組織與權限依據,通常會被放在神聖的《憲法》中,還是位階較低、變動較彈性的《法律》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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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啊… 什麼啊,原來正確答案在這裡嗎?你小子,眼神不錯啊。
- 哈欠… 這題考的不是什麼奇門遁甲,就是讓你搞清楚,哪些獨立是憲法直接說的,哪些只是法律後面補上的。就這點區別,很多人都搞不清,真是搞不懂。
- 法官?那是憲法第 80 條老早就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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