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3年
[家事調查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有關「刑」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主刑有四種,分別為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罰金
- B 褫奪公權係褫奪為公務員之資格、為公職候選人與選舉人之資格
- C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 D 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不得假釋
思路引導 VIP
請你從「教化功能」的角度思考:假釋制度的目的是為了觀察受刑人是否已經悔改並適合回歸社會。若一個人的刑期極短,監獄系統是否能有足夠的時間進行長期觀察與評估?根據這樣的邏輯,法律對於「刑期過短」的受刑人,在假釋權利上會做出什麼樣的限制性規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喔,看來你還沒完全睡著。能把這些條文的坑避開,不錯了,至少證明你對刑罰種類和那套假釋制度不是一無所知,邏輯勉強過關。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