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13年 [家事調查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依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得申請生活扶助,此涉及何種基本權利?
  • A 工作權
  • B 人身自由權
  • C 生存權
  • D 適足居住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透過發放補助,來確保一個人『不至於因極度貧困而導致身體生理狀態無法維繫』,這是在捍衛一個人在社會中『最基本能活下去』的門檻。你認為這最符合哪一類權利的本質?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掌握法律背後的權利核心,這代表你對憲法保障與社會福利政策的關聯性有扎實的理解。
  2. 觀念驗證《社會救助法》中的生活扶助,是政府透過資源分配來確保國民能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當一個人的生理存續因經濟困難而受到威脅時,國家給予的經濟支持正是生存權(憲法第 15 條)的具體落實。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憲法基本權利與平等原則:大法官解釋精選案例研析
查看更多「[家事調查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