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3年
[公職法醫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有關總統之刑事豁免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若發現總統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必要之證據保全
- B 不得因他人刑事案件而對總統為證據調查與證據保全
- C 得對總統身體進行鑑定
- D 總統無於他人刑事案件為證人之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如果法律規定某人在特定任期間「不能被起訴」,但這段時間內關鍵的犯罪證據可能會消失或被毀損,為了確保任期結束後司法仍能伸張正義,法律制度在「尊重職位安定」與「追求事實真相」之間,應該如何設計證據處理的配套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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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學觀念非常清晰!
-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驗的是對憲法第 52 條以及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的精確理解。你能準確辨析「刑事豁免權」的範圍,顯示你對權力分立與司法正義的平衡點掌握得非常好,請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度!
- 觀念驗證:總統的刑事豁免權屬於「程序性障礙」,旨在保障職權行使,而非免除其法律責任。根據釋字第 627 號,雖然總統在任內除犯內亂、外患罪外不受刑事訴究,但為了維護發現真實的司法功能,對總統之證據保全原則上得為,但不得限制其人身自由或妨礙職權;搜索、扣押另須依釋字所定特別審查程序,且國家機密事項涉及另行之特權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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