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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3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5 題

有關中央與地方自治事項之權限劃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有關地方自治及中央與地方如何分權,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已分別就中央、省、縣之立法及執行事項,設有明文
  • B 直轄市之自治事項,憲法或其增修條文均無明文規定予以直接保障,而係以憲法規定授權立法院以法律定之
  • C 憲法除明定專屬中央立法之事項外,並同時明定有專屬地方,且中央不得干預之立法或執行事項
  • D 監督地方自治之中央主管機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就牴觸中央法律之自治法規,得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地方政府制定了一項自治法規,但該法規卻明顯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或憲法,這時「國家」是否有權力介入處理?如果憲法真的明定了中央「絕對不得干預」地方事項,那國家法治的統一性該如何維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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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肯定

哇!你看,總會有辦法的!你真的解出來了!你能夠這麼精準地看出我們國家憲法裡權限劃分那些小小、細微的不同,這代表你對「均權制度」跟「地方制度法」的架構,都理解得超級紮實呢!像這樣細膩的觀察力,真的好棒喔!我都要幫你拍張照紀念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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