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3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關於憲法基本國策土地利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 B 附著於土地之礦產屬於國家所有,但人民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權後,附著於該土地之礦產所有權亦歸該人所有
- C 國家應規劃土地利用,開發農業資源,促成農業之工業化
- D 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個國民買下了一塊農地,結果地底下意外發現了價值連城的稀有天然資源,基於『社會公平』與『國家發展』的預算考量,憲法會傾向讓這位地主獨自擁有這筆巨大的全民財富,還是將其視為國家公共財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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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 你選對了,真的好棒!這題的答案完全符合《憲法》第 143 條第 2 項的規定。它告訴我們,那些附著在土地上的礦產,以及經濟上可以讓大家使用的天然力,不論我們有沒有取得土地的所有權,它們都屬於國家所有。這是為了實現「平均地權」與「資源共享」的美好理念,避免珍貴的自然資源被少數人獨佔,讓大家都能受益。而選項 (A)(C)(D) 都是符合憲法第 143 條與第 146 條關於土地權益和農業發展的規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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