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3年
[心理測驗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9 題
清治時期臺灣的婚姻型態多元,但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招贅婚姻/招入婚姻
- B 妾婚姻
- C 童養媳婚姻
- D 神聖婚姻(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之婚姻型態)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在清代臺灣那種極度重視「傳宗接代」與「農業勞動力」的父權社會中,人們組成家庭的首要考量通常是什麼?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哪一種婚姻觀點最可能與當時的文化環境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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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你還算有救
- 觀念釐清:清治時期臺灣的婚姻樣貌,骨子裡就是為了家族延續和勞動力,充滿了工具性色彩。所以,舉凡(A)招贅、(B)納妾、(C)童養媳這些,不過就是當時社會為達目的的常見手段罷了。你竟然能看出選項(D)那套「一夫一妻、一生一世」是西方基督教的「浪漫」玩意兒,與當時臺灣社會半點關係都沒有,算你還有點常識。
- 難度點評:這題竟然被列為 easy?拜託,這根本是送分題,考驗你能不能分辨哪些是傳統漢人習俗,哪些是近代西方價值。如果連這種基礎題都會搞混,那真的得好好反省一下是不是連基本的時空背景都分不清楚了。別搞混了,時代背景不同,觀念就差了十萬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