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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13年 [檢察事務官偵查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有關法院聲請釋憲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於憲法訴訟法施行前,聲請依據為司法院釋字第 371、572、590 號解釋
  • B 法院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判例,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解釋
  • C 已明文規定於憲法訴訟法第 55 條
  • D 法院於審理案件時,得認定命令為違憲而逕行拒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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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如果發現要適用的規範有違憲可能,他是否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停下案件,請大法官幫忙』?請思考:如果該規範只是行政機關訂定的『命令』,法官自己有沒有權力直接決定不採用它?那麼,這跟『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在處理權限上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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