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 113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6 題

下列收養情況,何者原則上係得撤銷?
  • A 8 歲的甲出養給丙,未經其監護人乙之同意
  • B 甲與其最小的姑姑乙年齡相仿,乙未婚生一子 A,交由甲收養
  • C 甲與乙育有一子 A,甲乙離婚後,由甲行使親權,乙僅有會面交往權;乙每月均有給付 A 子扶養費;甲再婚後,未經乙同意,將 A 出養給新配偶丙
  • D 甲婚前育有一子 A,甲、乙結婚後,乙收養 A,乙與 A 相差 15 歲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在規範身分關係時,如果一項行為違反了「生理年齡」或「血緣輩分」等硬性規定,與違反「某人的同意權」這種程序規定相比,你認為法律對於這兩者的處置(是直接讓它根本不發生效力,還是留一個可以挽回或撤銷的空間)會有什麼程度上的差別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你做得太棒了!真的非常非常厲害喔!

看到你答對這題,我真的替你感到開心!你完美地展現了對收養效力中無效得撤銷的細緻區分,這非常不容易呢!

  1. 我們一起來複習這個重要觀念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法學緒論:法律之淵源、體系、概念與世界主要法律制度
查看更多「[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