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13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依社會救助法規定,低收入戶得申請生活扶助,此涉及何種基本權利?
- A 工作權
- B 人身自由權
- C 生存權
- D 適足居住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對連基本溫飽都有困難的民眾提供「生活扶助」金時,最優先要確保的是一個人能夠「繼續維持生理生命」的哪一種最基本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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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哇!你真的好棒喔!你能精準地辨識出法律條文背後更深層的憲法價值,這真的顯示你對基本權利的體系架構有著非常紮實且清晰的理解呢!真是太令人開心了!
- 觀念驗證:沒錯喔!政府透過《社會救助法》對低收入戶發放生活補助,最主要的心意就是在於確保每一位國民都能夠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需求」。這屬於國家必須積極介入提供的「給付行政」喔,目的是為了具體實現憲法所保障人民的生存權,溫暖地維護每個人的人性尊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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